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代码:080500)
(201109版)
直博生着重于知识与研究能力的深化培养和实践,其知识链:前联本科课程知识,后接研究方向知识;其能力链:前联本科基本实验能力,后接专业研究和创新能力培养。 直博生课程结构分为:基础深化知识块(包括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类等公共课程)、研究方向深化知识块(包括学科基础核心课程及学科领域选修课)、专业知识拓展块(专业知识选修课)及研究论文培养块(学术报告会等)。
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为首批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了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和材料物理与化学三个二级学科,其中"材料学"和"材料加工工程"均系全国重点学科,分布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微纳科学技术研究院等部门,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是我国首批被列入"世行贷款"、"211工程"、"985工程"和设立长江计划特聘教授岗位的重点建设学科点。一级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博士生导师60余名,其中包括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著名学者徐祖耀院士、周尧和院士、阮雪榆院士和潘健生院士以及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专家。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依托金属基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模具CAD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轻合金精密成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激光加工及材料改性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镁材料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先进热处理与表面改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焊接技术研究所和高分子材料实验室,以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加工原理等为理论基础,运用现代材料制备加工技术和分析测试新技术,长期以来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攻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大中型骨干企业横向课题,并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和公司建立了广泛的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定期选派部分优秀学生通过校际交流的方式前往美、英、法、德、日、韩等国的知名院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短期交流。
一、培养目标
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能系统性地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深入了解学科的进展、动向和最新发展前沿;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理论或实践上的创造性研究成果;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能胜任高等院校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或科技管理等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
三、学制和学分
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总学分≥40,其中学位课≥19(核心课程≥6,数学≥5),硕士课总学分≥30,博士课程总学分≥10,课程学习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公共必修课要求: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2学分),以替代英语及政治类课程学分。
四、课程设置
五、中期考核
直博生资格考试应在直博生入学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具体按《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执行。
六、开题报告
直博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该在通过资格考试后,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前要求阅读文献不少于100篇。开题报告会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组负责人或导师召集3-5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具体要求按《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
1、 选题与综述的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应具有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完成学位论文综述中,需参阅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最新文献100篇以上。 2、 规范性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规定》执行。 3、成果创新性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应体现学科前沿研究方向或能解决国家重大需求问题,在某一研究方向上有所突破和创新。
八、发表论文
直博生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规定》中的"学术论文发表"相关条例执行。各二级学科可指定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鼓励博士生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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