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智能热处理重点实验室 仪器设备对外服务收费办法
发表时间:2019-04-15  阅读次数:11310次

 

说明:仪器功能参数介绍详见实验室宣传册,如有疑问和负责人联系。

本收费标准参照学校分析中心收费标准制定,为校内使用收费标准;校外按双倍收费。

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超过半小时按一小时收费。

本标准由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各设备负责人联系方式:

 李传维:021-34201934(8043)(105、107实验室)

 张    幸:021-34201934(8045)(103、剑川路实验室)

 陈益华:021-34201934(8046)(104、204、206、208实验室)

 张    锦:021-34201934(8047)(101、102、202实验室)

 高水湘:021-34203743(财务)

 

表一    仪器设备目录及收费标准

 

校内服务流程:

    1. 联系负责人或助教,获取设备相关参数信息;

    2. 确定设备能否满足实验条件,若可以满足实验条件,认可并接受预估实验费用,填写实验测试审批表(附件一),交导师签字;若需长期使用某设备,签订设备使用协议(附件二)。

    3. 登入我的数字交大-服务大厅-科研-实验测试校内结算审批-审批通过后到财务处网站预约报销单-校内经费转帐-经费转入-材料学院AO050k01,打印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单(图一)和实验测试加工费结算单(图二)。

 

          

图一    预约报销单(图中项目编号已更改为AO050k01)

 

图二    结算单(图中转入财务编号已改为AO050k01)

 

    4. 提交审批表(附件一)或设备使用协议(附件二)至材料H楼201李传维老师处,审核实验方案是否可行;然后将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单(图一)、实验测试加工费结算单(图二)至材料H楼305室,高水湘(021-34203743;13671838559)老师处。

    5. 经高老师财务审批后,进入实验流程,由设备负责老师按照实验要求完成实验,并移交样品和实验数据;

    6. 完成实验流程。

 

注:对于实验费用无法预估的情况,可以先测试后付费,具体由设备负责人酌情考虑。

 

校外服务流程:

    1. 联系负责人或助教,获取设备信息;

    2. 确定设备能否满足实验条件,若可以满足实验条件,认可并接受预估实验费用,签订测试合同(附件三);

    3. 我方开具发票,完成转账后开展实验;由助教或负责老师完成实验,移交样品和实验数据;

    4. 准确记录每次实验的验时间,对于一次未完成实验的,每次实验完成后从剩余总时间中扣除本次实验时间(附件四);

    5. 完成实验流程。

 

注:对于实验费用无法预估的情况,可以先测试后付费,具体由设备负责人酌情考虑。

 

校外转账付款信息

 

附件下载: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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